关于做好考前备案工作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4-10-09 16:54:07 浏览次数:
关于做好考前备案工作的通知
各承办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美术考级工作,现就考前备案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前备案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,在开展考级活动前5日内,将《美术考级考前备案表》报考级活动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。
二、《美术考级考前备案表》一式两份,一份报考级活动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,一份报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考级中心存档。
三、《美术考级考前备案表》“报备单位”为考级活动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,考场在省会(自治区首府、直辖市)城市的,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文化行政部门备案;考场在其他城市的,报当地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;考场在县内的,报当地县文化行政部门备案。
四、《美术考级考前备案表》右上角“备案时间”处盖承办单位公章。
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考级中心上海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