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考级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
发表时间:2014-10-09 16:55:46 浏览次数:
关于考级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
艺发考字 [2013]030号
全国美术考级各考区办公室:
根据全国美术考级的具体情况,现就美术考级证书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考区办公室在发放证书时,务必清晰准确填写《美术考级证书领取登记表》,并存档备查。
二、对于非主办单位原因提出补书者,每份证书统一收取证书费和邮寄费共计人民币贰拾元整。
请各考区办公室认真做好美术考级证书发放工作。
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考级中心
2013/7/3